我們與民間記者會進行調查,以了解加拿大人和香港人對加國政府的訴求及期望。
1)透過引用外國腐敗官員受害者正義法 (馬格尼茨基法案) (S.C. 2017, c. 21) 向中共政權、香港政府及香港警務處有關官員,追究干犯人權及警暴責任。以及對其官員實施制裁措施,包括封鎖及凍結相關人仕資產;
2)為香港人、西藏人、維吾爾族人、中國人及其他因中共而需尋求庇護人士提供人道主義支援;
3)保障加拿大國民之基本自由,以及積極反制中共向加拿大傳播媒體,發報虛假資訊以及政治干擾及操控;
4)調查及反制中國政府對加拿大公共及私人機構所作出的干預。推動及訂立外國代理人登記冊,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;制止所有透過中國政府、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、孔子學院及中共統戰部所作出的一切政治、文化、外遊開支、私人餽贈及私人活動上的資助;
5)停止向中國出口所有用於侵犯人權的軍事/警察產品與科技。